1)第二十五章 这就是我们的家(本卷番外)_灵未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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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这就我的家

  这章题目中的我,既是我,又是你,也可以是大林,总之是我们。这里是哪里,这里就是oursfamily。

  ——那个事儿事儿的旁白

  半个多月过去了,小林现在心里有些期待,想看看自己老爸呗!大林回来后把小林扔给黎叔就回家了!恩?怎么回事?大林不养了?大林和黎叔不是一家的吗?不是,不是,别着急,是这么个情况。

  大林18岁以后就独立了,就不跟黎叔住了,当然离得不远。楼上楼下。只不过一个18楼,一个1楼。但是,大林养着黎叔的,不养老人那是王八盖子地。

  大林这几年通过陆续接活猎灵,多少有些积蓄,于是买了两套房。1楼的商铺留给黎叔开书店,黎叔喜欢看书,一直就想开个书店。18楼是一套三居室。

  我勒个擦,这得多少钱啊!大林下手早,这两套房子是18岁成人礼时给自己和黎叔的礼物。这钱怎么个挣法?大林自从干了这行15岁正式出道,绝大多数时都是义务的,但是自己也要生活,衣食住行哪样不需要钱,你说说哪样不需要钱,偶尔路过某个城市,在车站上个厕所都需要钱!有人说了,男主角就得怎么怎么样,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,干这行的就不应该以赚钱为目的,太功利化!于是这样的问题就变成了功利化主义和绝对道德之间的论战了!

  大林是如何解决这个问题的呢?

  大林的解释如下:我没有时间去进行这样的论战,有这样的时间我可以多除几个恶灵,能除几个是几个。可能在你们进行论战的过程,我便救了你。人呐,要多做事。

  我很爱惜自己的生命,要让自己的生命活的有价值,不能动不动的就跟人对命,大业未完,何须去死?但是,并不怕死,每次的行动都抱着必死之心,因为你永远不知道你的对手会是什么样的恶灵。

  我绝大多数任务都不要钱,但是我要吃饭,就得花钱,于是在某些情况下,我就得开口,比如那年给一个房地产商干活,那个房地产商可不是一般人。我开口300万,他竟然跟我讲价100万,我一拍桌子,200万爱干不干。以为我小跟他说大话呢啊?我是挺垃圾的,但他之前找的那几个不也没成,只能说明那几个更垃圾,我去了,半个小时搞定,就是一个小恶灵。大概觉得这个房地产商赚的黑心钱太多了,想整他一整。但是,这里不是永恒国度,就算那个人有错,自有整治他的人,你这恶灵整他那就违反自然秩序了。不要对这个恶灵同情,是好是坏大林我心里有数。

  上面便是大林回答大家的疑问。

  对了,为啥大林回来把小林扔给黎叔了呢?大林其实刚学会“本源术”,这种咒术,是以消耗自己的本源来恢复他人的本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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