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)第7章 偶遇_采珠勿惊龙:鬼雨法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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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我一时不知说什么好,先仔细打量起他来。杜志发个头比我稍矮,属于瘦子的范畴,如此狼狈逃窜下,竟然仍不忘摆酷,进了电梯之后,还从兜里掏出一副咖啡色墨镜架上,穿件大开领衬衫,脖子上挂条粗粗的金项链,头上却戴着一顶黑人说唱歌手常戴的那种礼帽。看起来虽是混混打扮,却给人一丝莫名的喜感,不过这哥们儿原本就挺搞笑的。

  说起来跟他的相识也是缘分,那时候我总是喜欢跑到城东的七星湖游泳,放暑假时,也有很多别的小孩子去那里玩或者钓鱼。

  人如果某项技术好,总是喜欢不由自主显摆一下,我也不例外,所以,要么在水里做个倒栽葱的姿势,只留两条腿在水面,就跟花样游泳运动员似的;要么,找个很高的台子往湖里跳,以引起别的孩子的注目。

  有一天,我刚在水里做个花样,旁边突然嗖的一声蹿进来什么玩意儿,紧接着便有东西在水底拽住我的脚脖子,使劲往下拉。开始我还真被吓了一跳,等完全潜进水里,才看清是一个跟我差不多岁数的孩子正抱住我的腿。

  我一时火起,在水下顺势也抱着他,死死压在他身上。心想让你他妈的耍我,淹死你个狗×的。就这样,两人在水里,谁也不服谁,但我人高马大,他却瘦的跟个水猴似的,在水里一旦被我抓牢,就吃很大亏。

  到最后,我见他竟然好久都不动了,吓了一身汗,寻思别真给淹死了。慌得连忙往上拽,等到一浮出水面,杜志发这狗×的突然起身,拼了全身的力气,一把将我又摁进水里后,然后踩着我的肩膀,逃到了岸上。

  从那以后,两人算是不打不相识,成了好朋友。

  不过他家境没我好,成绩比我还差,但说实话因为喜欢玩水的孩子,很少,你要是喜欢玩个游戏,那是随便一找就是一大把,所以我们两个喜欢玩水的,从小彼此间,还真挺有那么点儿惺惺相惜的感觉。关系一直保持到高中毕业,整个深圳和周边,就没我俩没去过的水域,再后来,我上了大学,他没上,在亲戚介绍下,去了澳洲当珍珠潜水员。因为澳洲西北部海域也是世界珍珠的一大产地,属于南洋珍珠,母贝是一种叫作白蝶贝的贝壳。虽然现在也是人工养殖,但毕竟是养在海水里的,有一定深度,到了收获季节,包括平时的生长期,都需要潜水员下去,所以这种替珍珠养殖场干活的潜水员,就叫作珍珠潜水员。

  我一看他这造型,忍不住扑哧笑了,说:“我×,你逃窜时还不忘胳膊下夹帽子,兜里揣副墨镜,一脱离危险先戴帽子,再架上墨镜,时刻保持派头。兄弟,你真是够可以的啊!”

  杜志发说:“也就只剩这身行头了。”然后嘴角稍微咧了一下,指着Maggie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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