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)第71章 五常政大论篇第七十 (2)_黄帝内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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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始不同,其故何也?

  岐伯曰:地气制之也。非天不生、地不长也。

  帝曰:愿闻其道。

  岐伯曰:寒热燥湿,不同其化也。故少阳在泉,寒毒不生,其味辛,其治苦酸,其谷苍丹。阳明在泉,湿毒不生,其味酸,其气湿,其治辛苦甘,其谷丹素。太阳在泉,热毒不生,其味苦,其治淡咸,其谷黄今。厥阴在泉,清毒不生,其味甘,其治酸苦,其谷苍赤,其气专,其味正。少阴在泉,寒毒不生,其味辛,其治辛苦甘,其谷白丹。太阴在泉,燥毒不生,其味咸,其气热,其治甘咸,其谷黄今,化淳则咸守,气专则辛化而俱治。

  故曰:补上下者,从之;治上下者,逆之。以所在寒热盛衰而调之。故曰:上取下取,内取外取,以求其过。能毒者,以厚药;不胜毒者,以薄药。此之谓也。气反者,病在上,取之下;病在下,取之上;病在中,旁取之。治热以寒,温而行之;治寒以热,凉而行之;治温以清,冷而行之;治清以温,热而行之。故消之,削之,吐之,下之,补之,泻之,久新同法。

  帝曰:病在中而不实不坚,且聚且散,奈何?

  岐伯曰:悉乎哉问也!无积者,求其脏,虚则补之,药以祛之,食以随之,行水渍之,和其中外,可使毕已。

  帝曰:有毒无毒,服有约乎?

  岐伯曰:病有久新,方有大小,有毒无毒,固宜常制矣。大毒治病,十去其六;常毒治病,十去其七;小毒治病,十去其八;无毒治病,十去其九。谷肉果菜,食养尽之,无使过之,伤其正也。不尽,行复如法。必先岁气,无伐天和。无盛盛,无虚虚,而遗人天殃。无致邪,无失正,绝人长命。

  帝曰:其久病者,有气从不康,病去而瘠,奈何?

  岐伯曰:昭乎哉圣人之问也!化不可代,时不可违。夫经络以通,血气以从,复其不足,与众齐同。养之和之,静以待时,谨守其气,无使倾移,其形乃彰,生气以长,命曰圣王。故《大要》曰:“无代化,无违时,必养必和,待其来复。”此之谓也。

  帝曰:善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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